66大哥大 发表于 2013-4-18 21:52:56

反对重庆拍卖邦家资产

反对重庆拍卖邦家资产惊悉Mr.Right朋友发帖【重庆债权朋友你们知道吗?广州天河区检察院正式答复邦家公司没有罪,那我们重庆的资产就不能拍卖,重庆的债权朋友拿出行动阻4月27号的拍卖,开庭也只能在广州开庭之后】。已经十一个月了,还出现强行拍卖的事情。真是咄咄怪事。建议重庆的西南片区副主任委员唐明生先生,重庆市顾问阙阗清先生应该行使你们的权力,聚合重庆市几千人的力量抗争,全力阻止拍卖的发生。否则,按照张主任的定义,就是不作为。重庆的资产不仅仅是重庆一个地区的资产,而是全国邦家债权人的集体资产,贱卖是要负法律责任的。tkxp(183071029)  21:05:02发帖
【北极星--常州(2422197703)  '你不懂就不要装懂,哪有公司合法,而法人代表不合法,请问过律师再发言'请你搞清楚再发言!4月11检察院已明确告知公司无罪.免于起诉..法人有罪.并准备对蒋洪伟等37人起诉....难道你们的智慧还高于法律之上??真不知量力!】既然邦家公司没有罪,那就更不能拍卖合法企业的资产,谁也没有这个权力。谁拍卖谁违法,谁签字同意拍卖,就追究谁的法律责任。如果赔偿不起,只能用牢狱之灾来补偿。陈有西大律师在首发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报告》杂志2012年第2期 2012年3月28日出版【民间金融风险成因及其出路 】论文中提出               【建设法治政府有限政府科学排解民间金融危机】第四,政府不能违法处分和拍卖查封扣押的财产。中共中央第六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法工作的通知》中说:“今后,无论行政执法机关或政法部门办理的案件,凡是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都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连同赃款赃物移送人民法院,由法院审判。”最高法院法明传〔1995〕191号解释《关于赃款赃物随案移送和处理问题的答复》规定:“赃款赃物应当随案移送,由最终结案的单位处理。这是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坚持的原则。因此,凡是已提起二审程序的案件,一审法院应当将赃款赃物,包括作为赃款赃物先已扣押在案的财物,随案移送至二审法院,由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依法处理。”但是,在重庆“打黑”和各省民间金融危机案件的处理中,在侦查环节,政府为了维稳先期处理企业财产的现象非常普遍。直接违反了“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象湖北天发集团龚家龙冤案等最后无罪判决的案件,财产已经无法恢复。看来,重庆在薄熙来时期已经司空见惯的直接违反了“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但是,现在不能再这么办了。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新的领导集体是依法治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权力关在法制的笼子里。不允许以权代法、用权压法、徇私枉法。建议重庆的老哥们、老姐妹行动起来,坚决制止公权力危害我们全国债权人的行为发生!全国邦家债权人一齐声援重庆行动!(大连  王玉和)                                                                                 2013年4月18日

鲁汉 发表于 2013-4-18 23:31:43

重庆拍卖资产的消息 哪来的?卖什么东西?拍卖公司的联系方式?

真实的我 发表于 2013-4-19 04:14:19

坚决制止重庆步杭州、东山等地后尘强行拍卖邦家资产。拍卖的后果是千万资产只拍剩下几十万。资产严重缩水,受害的是谁?还不是我们债权人?赶快行动起来,声援重庆阻止拍卖邦家资产!邦家还没到山穷水尽之时,不允许再糟蹋我们投资人的财产!

星晨 发表于 2013-4-19 06:40:23

重庆维权小组不作为唐阙二人无领头能力这是债权人之不幸应撤掉职务

老骥009 发表于 2013-4-19 09:51:32

请教:“ 4月11检察院已明确告知公司无罪.免于起诉..法人有罪.并准备对蒋洪伟等37人起诉”.这条消息可以在哪里查到。谢谢。

说事拉理 发表于 2013-4-19 10:10:05

“ 4月11检察院已明确告知公司无罪.免于起诉..法人有罪.并准备对蒋洪伟等37人起诉”.这条消息如果可靠的话,情况可能更复杂,维权难度更大。

笑一笑 发表于 2013-4-22 21:01:35

星晨 发表于 2013-4-19 06: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重庆维权小组不作为唐阙二人无领头能力这是债权人之不幸应撤掉职务

重庆维权小组成立以来,已成功阻止了重庆几个区金融办的四次对邦家资产的拍卖行动。我们多次向金融办阐明维权小组的意见:公安部门查封重庆邦家资产时,并没有通知投资人代表到场,谁查封邦家资产,谁对邦家资产负责。我们要求警方公布查封邦家资产明细,以便接受人民监督。按司法程序,法院判决以后,才能拍卖资产。金融办想转嫁责任,让我们表态同意拍卖资产,但维权小组没有任何人表态同意拍卖邦家资产。4月12日,九龙坡区信访办、金融办与九龙坡区维权小组沟通,九龙坡区金融办通报他们安排在4月27日拍卖九龙坡区邦家的汽车、电器等。当时区维权小组重申了市维权小组的意见,表示:邦家资产是政府负责(包括对后果的负责)。也有维权小组的成员提出:不能拍卖汽车。金融办的陈科长表示他们回去一定会向领导汇报此事。这就是“王玉和”、“真实的我”、“星辰”等人叫嚷的“反对重庆拍卖邦家资产”的真实情况。本想早一点澄清这一事实,由于我们不想把心思用在维权内部互相指责上,不想分散维权注意力,所以没有当即回复他们的指责。我们不想评论上述前面二人的做法,发此帖子,只是想让更多人了解真相。“星辰”叫嚷“唐阙二人无领头能力这是债权人之不幸应撤掉职务”,看来星辰是想取而代之。维权工作本是为受害人无偿服务,无利可图,如果你想取而代之想得发疯,多数人又相信你的人品,我们愿意让出这个位置,满足你的心愿。
                                                                                            ——重庆  唐、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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