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 发表于 2020-1-20 09:01:53

2020年1月13日与专案组沟通会情况通报

2020年1月13日与广州市邦家案专案组沟通会情况通报

       两个月一次的邦家案处置工作沟通座谈会于1月13日下午在市金融局会议室召开。广州邦家案受害人张明创、傅永林、张钦秀、戴文龙等四人到会,另外,浙江省维权组也派了杭州徐时协同志专程赴广州参加了此次会议。专案组方有市金融局董处长(会议主持人)、省金融局黄处长(法律博士)、市公安经侦支队陈队长、市法院执行庭马庭长、市检察院吴处长、市信访局金处长、市金融局黄科长及工作人员小张等共八人到会。       一、    会议首先由董处长代表市金融局通报案件处置的近期情况。       1、他首先向全国邦家案老人问好,祝老人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关于资金归集的情况,现又有2个城市汇来了资金,分别是杭州市1.2万元、青岛市106万元。到此为止,广州统一账户资金共有1870万元。       近期工作情况:省、市局领导非常重视邦家一案。省金融局何晓军局长12月16日亲自带领广东省和广州市处非办的同志专程到国家处非联办汇报邦家案处置工作情况,国家处非联办的领导也认真听取了汇报,并作了相关指示。回来后接着开会进行了专题讨论和研究,并于今年1月8日至10日,省、市两级处非办再次赴重庆与重庆市金融局、公安和法院进行了工作协调,并已达成了共识,重庆政府方面同意抓紧将邦家案的资产处置好,然后一并将资金汇到广州。       2、办案相关部门也分别进行发言。       公安经侦支队陈队长说,他去重庆后,在当地公安局安排下见到了赵静。他说,赵静现在身体状况很不好,身患多种疾病,尤其是肾衰竭与脑溢血造成视力模糊、说话不清;并查看了她好几个病历,病历证实确实如此。她现住在重庆一个不到70平米的房内,由于没钱,靠其母亲3000多元的退休工资来维持生活,非常困难。现在她肾衰竭都没钱换肾,只能靠透析。小孩高中也要毕业了,因没钱也不能继续读下去,准备找工作做。我们问,她曾借邦家公司许多钱哪里去了?怎么还?素成斋关闭是怎么回事?她说蒋洪伟案发后素成斋经营不下去了,所以只能关闭,因亏损严重,现在也无法还债务了。在问到境外资产情况时,赵静说境外的公司和业务都是由徐坤负责,一切资产的相关资料都在徐坤那里,听蒋洪伟说有复印件在他办公室里。陈队长接着说,经侦支队在查封邦家公司时,在蒋洪伟的办公室没有看见这些复印件材料,这次重庆回来后又查,也没查到。在追捕案犯方面,徐坤何时能抓到,现不得而知;其他未归案人员我们在继续抓捕中,最近我们又抓了两人,江裕和林华信。其中林华信是东山店的业务经理,此人还没有受害人的指证,到时请你们配合一下。       3、法院执行局的马庭长主要是讲重庆资产正在拍卖中遇到的问题及情况。他讲得很详细,大致如下:重庆正在拍卖的资产有房产和车辆两个方面。房产的情况是:有18套分别在法院处置,其中5套(4套住房、1个铺位房)正在启动拍卖程序中;但还有13套房目前还不能拍卖,因这13套房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情况也很复杂,如有2套房是在银行办了按揭的,大多数是与妻子或与父母共有住房。所以还要再调查研究。对按揭房,如银行贷款归还还有剩余的,可以考虑拍卖,对共有住房也要查清与共有人情况及现在居住情况,然后才能作出是否拍卖的决定。待处置的车有18辆,情况也是很复杂。如:有2辆是被抵押过了的;有1辆不属于被执行人的;有3辆是前期拍卖流拍的;还有11辆是广州牌照、1辆是北京牌照,因无法过户没能拍卖。这18辆车的共同问题是都超出6年(3个年检期)都属于强制报废范围,只能按废物残值计价。重庆方面提出,最好由你们广州将车运回去处置,他们也省了评估费和拍卖费等费用。我们考虑如运回广州,弄不好拍卖的钱还不够运费钱怎么办?待研究。       4、市信访局金处长的发言是针对前几天广州邦家案受害人700多人去市政府诉求一事。他说:1月7日这天你们去了那么多人在人民公园集结,这种维权方式不可取。你们完全可以派代表去递交诉求。这么多人集会又没报批,将会触犯到一些政策法规,2019年两高一部又出台了一些新的法规,希望大家都要遵守……。       5、董处长考虑到浙江来的徐时协代表是远方来的客人,所以专门安排了时间由他发言。于是他代表浙江八店的2400多位受害老人作了专题发言。        二、浙江来的徐时协发言:他除了介绍了浙江片区维权情况外,主要是针对办案进展缓慢,而向市政府专案组提出意见和看法。具体有以下方面:      1、邦家案发历时八年,邦家案的受害老人相信各级政府及专案组能为我们受害人追赃挽损讨回血汗钱。但现实是一分钱也没拿回,反而全国受害老人却有约1200多人去世(含浙江老人近百人),对此,我们非常不满意,也非常愤慨!老人们拖不起了,请将此呼声反映上去。      2、广东省是邦家案处置的牵头省。广州市也设了专案组。从2013年9月至今已开了20多次沟通会,浙江老人非常关注每次沟通会的内容,现在我们很失望,因为全国受害人确权人数28682人的总损失是55亿元,但到今天为止,汇集到广州账户的资金只有1870万元,不到损失的千分之五。听广州老人说很多邦家资产线索报上去,无人过问。这样办案,说明你们没有起到牵头单位的作用。       3、蒋洪伟开办公司证照齐全,还持有“融资租赁许可证”,公开在全国16省47个城市设分公司,大张旗鼓地进行集资诈骗,长达十年,相关监管部门失职,难道不应追究责任吗?       4、邦家案具有强烈的政府色彩,正因为这样,才误导了大批老人投资邦家。如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副局长白津夫、以及为邦家公司宣扬、站台、造势的12位副国级领导、28位省部级领导和一大批市、县、区各级地方政府领导,他们都是邦家案的重要推手,这些领导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5、最后提出强烈要求,请政府领导重视此案,要加大办案力度,争取在今年5月邦家案发生八周年前为老人们返还第一批投资本金(血汗钱)。我们是不愿意采取大规模的群体维权活动的,如果有关方面置若罔闻,为了公平、正义,迫使我们老人最后只好到北京去进行诉求。接着,广州市维权代表也相继作了发言。张明创作主题发言,傅永林与张钦秀两人作补充发言。归纳起来如下:      三、广州邦家案受害人1月7日的大规模群体活动      1、1月7日那天,是广州受害人自发的活动,是要向市政府提诉求的,是要把我们的难处、疾苦向政府领导反映,是正当行为。在人民公园我们没有冲击政府机关,没有破坏公共设施,更没有堵塞交通,在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情况下,公安却派出上百警察抓人、驱赶、恐吓老人,甚至强行抓走了一位为老人说了一句公道话的青年,引起了老人们强烈不满。警察如此蛮横对待平民百姓,这样对待这些七八十岁的老年人,这还是人民警察吗!       2、今天到会的广州受害人代表,在7号前后均受到警方、安保、信访、街道等人员不同程度的骚扰、恐吓、控制,这种做法符合宪法吗?我们都是为党工作几十年的老党员,有的人党龄比你们年龄还大,比你们更爱党爱祖国。要知道限制公民行动自由是违背宪法的,这才是违法行为。       3、你们不要拿维稳来做文章,7号受害人的活动是事出有因的。案发快八年啦,老人们没拿回一分钱;大量的资金、资产去向不明,甚至无法查找;已找到的物产因没有及时变现,贬损严重,且很多已成为垃圾;至今该抓的人没抓,已判刑的被告,其违法所得不予交缴,有的刑满已经释放,法院的执行工作非常不力。目前汇集的资金不及损失的千分之五;我们无数次的诉求无人问津,故导致众人公愤,这难道不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吗?        4、你们总说反映问题要走正当程序,请问:在市中院庭审中法官只听不审;判决书中不仅错漏百出,甚至错判漏判严重,我们带着律师去拜访中院的主审法官,要求对错判漏判的问题给与补正,结果刑二庭的李副庭长蛮横的予以拒绝;对这种判决不公的问题,我们随即请求市检察院帮助抗诉,并得到了省检察院的支持。可省高级法院只对个别人的刑罚作了改动,其他均维持原判。这对我们要查找的资金、资产毫无帮助。由于这已是终审裁定,我们毫无办法,只能向全国最高法院深圳巡回法庭,和全国人大递交诉求信,但均未得到回复。如此过程我们不是在逐级反映情况吗?我们耗费了这么大的精力都毫无效果,你们现在说我们该怎么办?在座的有公、检、法的领导,有金融局、信访办的领导,你们是法律方面的专家,请你们给我们指出一条明路让我们走,好吗?我们也不愿意到处奔波,无奈静坐示威,又讨不到结果。专案组人员听得个个哑口无言。       四、关于赵静       1、公安经侦支队陈队长说的赵静近况(身体、生活)很不好,我们认为不要被她蒙骗过关。赵静是邦家案同案犯。本案未发生前,她威风十足。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装可怜是不法分子惯用手段,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的惩治,不要被她的悲情所蒙骗。即便她真的有病,该还的钱还是要还的。因为被害老人的处境更悲惨,何况还有那么多老人已经离世,该同情的是邦家案受害人才对。       2、赵静问题的确很大,所以我们这次又向你们递交了关于“追加赵静为蒋洪伟集资诈骗案外被执行人的申请函”。因广州在对蒋洪伟等被告的判决书和重庆对赵茂等被告的判决书中,都提到了赵静非法占有大量集资款的内容,两地的《判决书》是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证据。       3、抓捕赵静我们在几年前就多次提出申请,但终因某些高官的袒护,使其成为漏网之鱼,至今逍遥法外。希望执法部门不能无视法律尊严,应立即抓捕赵静,追缴其违法所得,追究其法律责任,还被害人一个公道。      五、关于案件处置存在的问题       1、我们一直认为邦家案的判决是草率办案。看似“程序合法”,但“结果违法”。法庭判决是在集资诈骗事实不清、资金资产流向不明、证据不足情况下的判决的,不公平不公正。因此出现大量的错判、漏判,导致现在执行困难,赃款追不回,这完全是办案人员极度不负责任所致。从案发初公安经侦不力开始,到检察院只重视案件定性不重视资金流向与追缴,再到法院庭审只听不审,错过了很多取证与追寻资产的线索。判决中出现了大量的错判、漏判,导致现在执行困难,赃款追不回,工作绩效极差。我们和律师向广州市中院审判庭的法官说判决书有大量错误和瑕疵,及一些漏判现象,并写出书面材料,请求法院进行纠错与补正,该庭长说:巳经判了,你们报来也无用,我们是不会办的。丝毫没有体现法院判决的公平公正与正义,更没有体现法律的尊严。知错不改,态度恶劣,我们不能容忍这种情况再继续下去了。       2、正因为执法人员不作为少作为。查封公司时多数城市警方没有在三方见证情况下列出查扣资金和查封资产清单。侦查处置工作过粗,基本没有及时查对银行账户,追查资金去向。造成案件判决后,违法所得无法追回,易耗财产没有及时拍卖兑现,导致变质贬值损失巨大。执行部门执法乏力,没有及时立案追缴违法所得和被告的罚金,没收蒋洪伟的全部财产也变成了一纸空文。还有大批的公司高管,如徐新颖、迟诚,各级财务主管如贺珍等,都一直逍遥法外。我们被害人提出的许多资产线索无人过问。这样怎能办好案子?       3、办案绩效差的原因,是办案主管人员办案指导思想存有问题。一是没有正确认识和摆正受害人的法律地位,误导办案。例如专案组前负责人李某某(副巡视员)曾公开对我们说,你们是集资的参与人,所以损失要自负。这是曲解法律的错误行为,是不符合两高一部文件精神的。那些为蒋洪伟等犯罪团伙非法集资出谋划策、站台宣传鼓动拿了红包好处的高官们,以及为非法集资提供账号人员、财务人员、业务骨干直至公司高管并得到高额回报的人员才应是集资参与人。我们是投资者,是被害人,不能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二是法官判决不公。在多个判书上公然宣称,“实行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时听从被告及被告的律师所言进行判决,无视同案人的供词和司法审计报告数据等有效证据。       六、关于案件处置今后的工作意见       1、我们恳切地希望人民政府为人民,专案组及办案部门要多为邦家老人们着想,争取尽快追回邦家案的资金,归还给被害老人。如果老人们没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就草草结案,我们是绝对不答应的。      2、1月7号活动向政府递交的诉求信也给了你们一份,希望能细细一阅,认真对待诉求中提出的问题,使习主席说的“老百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能得到快速的、妥善的解决。      3、邦家案件处置过程中,办案工作的功过老人们会记在心中。如专案组前负责人邱局长敢于为老人说话,我们就一直不忘。希望现在各位领导也能做出表率,今天中院执行局新来的马庭长(原李庭长已退休)工作细致,说话有水平、政策性强。我们期望今后能在案件执行中有较大的成效。      七、下午5点,因时间关系,发言结束。省金融局黄处长作总结发言,主要是:      1、你们放心,省金融局、处非办对邦家案非常重视。全省金融案件有近千件,唯有邦家案何晓军局长上个月16日亲自带队去北京,向国家处非联办汇报邦家案情况并召开多次专题会。我们局在人员不多的情况下,指示我参与邦家专案组的工作,我虽来专案组几个月,但已把精力全面投入到此案之中了。      2、邦家案是个大案,情况也特别复杂。但无论如何,我们会尽力去梳理和解决。由于案件太久了,带来了一些困难,但工作我们一直在做。(执行局的马庭长插话说,对被告的查处,我们是有阶梯的。第一是追缴非法所得,第二是考虑没收财产,第三才考虑罚金)。总之我们不会草草结案,尽量多追回资金、资产,减少大家的损失。      3、你们维权是正当的,但也不要搞一些无作用的活动。即使你们反映到中南海,最终还是我们来办案。目前进展状况是不太好,要相信我们在新的一年通过努力会有一个新的局面出现。今天你们提了很多意见,我们在散会后还要对你们提出的各项意见再研究。我现在做个表态,2020年上半年对追赃挽损和资金归集应有一个阶段性成果,下半年争取给老人们发出第一笔钱。请转告邦家各位老人。      会议结束,市金融局董处长与到会邦家受害人维权代表握手告别,并说:春节将至,希望大家保重身体,过好春节。

                                                                                       全维会广州维权联合组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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