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qj 发表于 2015-8-12 20:49:53

坚决要求邦家还钱

蒋洪伟愿意还钱,这是能拿回本金及24%合法利息的最佳方案——兼与张明创谈谈心里话老张:你好!长兴会议721握手、合影,应该能说明三年的恩恩怨怨已经翻过去了,况且,我们之间真也没有实在的恩恩怨怨,只是在天津会议上,你暴露了你的维权办法是跟着司法程序走、扼杀司法重整,我们才发生分歧的。我们之间的分歧也仅仅是为了索回我们的血汗钱运用的方式、方法、思维的差异而已,也属正常范围内的认识问题。好了,不说了,过去的事情既然已经过去,就让它彻底过去吧!现在咱们谈谈现在的事情。就从你给维维的信谈吧!我是站在第三方评判的角度、就事论事、稍加分析,你意下如何!首先,你与债权老人对话不平等、显示出高高在上、一副“正国级”的大官僚的架势;什么“已经不切实际了”、什么“自以为是,异想天开了”、什么“上不接国情,下不接地气”了,说这些有用吗?只能显示一下教训人罢了!你看现在哪一位正国级领导都没有这么盛气凌人的!请你走下“神坛”!其次,你的屁股应该坐在债权人这边来,不应总不知不觉硬往政府的座椅上挤靠,还不知政府是不是真心欢迎!像“债还不了畏罪潜逃了,谁敢、谁能承担这个责任??老人们知道蒋出来了,都跑去找蒋要钱,谁能阻止得了?会出现什么情况谁能意料得到?蒋及老人们的人身安全问题谁能担保?等等众多问题那位政府领导或司法机关领导敢拍板决定”?俨然一副WY的气派、也像朱明国的作派、最起码也是万庆良的流派吧!这些事情不应该是我们这些手无寸铁、无权无势的维权老人所考虑的吧!公权力能不考虑这些问题吗?他们是专业的、是干这些的、是吃这碗干饭的,他们不考虑好了,会一个月以后才有意识地发给债权人讨论吗?会迟迟不判决蒋洪伟留口吗?如果没有一点可能性,干脆不要发出来好了,你也应该“好好动脑筋想一想吧”。我们关心的应该是索回血汗钱吧!请你快快回到债权人中来!第三, 关于“16省市会议”;这想必是你最最最依赖的、最最最看重的、最最最寄托的索回血汗钱的救命稻草吧!这也是你的“国情”吧!你好像已经为之吵吵嚷嚷两年多了吧?是你要召开“16省市会议”,还是谁要召开“16省市会议”呢?广东省政府给你指一指梅园你就解渴了、给你画了一个饼你就充饥了、给你说水中有个月亮你就跳下去了,“16省市会议”是干什么的?是“16省市”给你查实案情的吗?不是!只是通过广东省政府提出的给债权人返还资产的方案会议,这样的会议对我们维权是没有用的。请你不要被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牵着鼻子走,恢复正常维权人的思维!第四,关于“蒋洪伟向广州市中级法院合议庭提交的【追回邦家公司流失的资产资金可行性申请报告书】”此申请报告书(说是“供词”属法律偏激)是你6月底接到的,现在是8月初才公布出来,为什么?是不是还想像北京、天津重整邦家方案至今不敢公布于众一样,至死押到底呢?只是因为杜长江7月底拿到了申请报告书,你再也隐瞒不住了,才无奈抛出的吧!不论什么理由吧,能公布出来讨论就是很大进步了!从最大限度索回本金及24%合法利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考虑,我们大连债权人不敢苟同广州维权联合组法律小组、全协委办公室、 李梦石等的有点偏激的见解。大家想,我们讨债不向蒋洪伟讨向谁讨。代表28个城市债权人的三人小组杜长江、王玉和、蒋润福赴广州与公权力对话的诉求第一项就是向蒋洪伟讨回老人们的血汗钱天经地义。一,我们全国十五万老人与蒋洪伟的关系是民事的借贷关系。因此我们向蒋洪伟要钱是天经地义的!如果谁阻止我们向蒋洪伟要钱,那么谁就应该承担还钱的责任。我们严正声明:这不是倚老卖老耍赖,而是有道理、法理、天理。作为一个企业资金链断裂是正常的,不用说没有银行支撑的民营企业,就是靠银行吃饭的国企资金链有时也断裂,只是不抓他,而是给他增加贷款而已。我这里无意为蒋洪伟开脱,我说的是道理。有人说我们是保蒋派,我说我们不认识蒋洪伟是谁,我们不是亲属,我们不保他,我们就知道只有蒋洪伟能满足我们的维权宗旨: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100%拿回本金及24%合法利息。维权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向蒋洪伟讨回我们的的血汗钱。我们不当保蒋派,我们只做要钱派。我们不稀罕蒋洪伟的十几斤头颅,对我们没有用;我们也不在意抓了多少人,我们在乎钱回来多少!三年了,有谁能够拍胸脯给我们讲一句实在的肺腑之言,靠公权力办案能给我们拿回多少钱?还不是当初5.15查封时的90几万元吗?能给我们要回100%本金及24%合法利息吗?不能。可是蒋洪伟就敢拍胸脯:“给我一年时间我起码可以追回10个亿,财务会计那里有1.43个亿,还有谁拿了多少提成我也清楚。象退港的200辆豪华轿车、游艇、直升机都有订单;房地产开发都有合同,都能一一落实。别人去不行,只有我去。”有人可能说,不要信他,这是他在忽悠。那么信公权力不忽悠我们,不是一年而是三年了,追回来多少呢?10个亿? 1.43个亿? 1.43万?有吗?没有!差距为什么这么大呢?公权力如果真是从被害人的权益出发,为什么不批准在政府的监管下让他还钱呢?我们就是不明白,借贷双方一方要求还钱、另一方愿意还钱,而有权力的第三方在中间就是横隔竖挡不让还钱,这到底为什么呀?是不是蒋洪伟还我们钱影响公权力收益?如果不是的话,公权力能给出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吗?二,这是刑事案件,有刑法在?是,有刑法在。刑法是干什么用的?刑法是用来惩治罪犯、保护人民的,对吧!在邦家事件上公权力使用了刑法,采用钓鱼执法、先抓了人、封杀了合法企业、再找证据。主观上想保护人民,这是不可否认的。可是在客观上实实在在地起到了保护罪犯、坑害被害人的作用。借贷纠纷应该属民法范畴,蒋洪伟不还钱,我们可以民事起诉,没有公权力什么事。可是将蒋洪伟抓起来了,变成了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先刑后民,我们起诉不了啦。刑事办案以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取证为主,不是给被害人追钱,对吧?我们的投资款没了,扣押那点东西值几个钱,我们找谁要钱去。将罪犯判刑,非吸罪最高10年有期徒刑、罚款50万。罪犯吸收投资几十个亿,坐几年牢不在乎。因为有钱,在监狱里表现肯定好,减几年刑很容易,三五年出来了,还是腰缠亿万的大富翁。是不是非吸可以发财、发大财呀!这就是当今社会上为什么非吸、传销、诈骗横行,抓也抓不净、打也打不绝,而且越抓越多、越打越盛行、成几何级数增长的原因。就是犯罪成本太低了,也是全国政协委员、广东代表朱征夫律师提案废除非吸罪的理由。三,邦家刑事案件是怎么形成的呢?还不是2012.5.15周永康当年指挥大干100天、破坏国民经济、搞乱社会、阻挠18大召开;广东为了与薄熙来“唱红打黑”争个什么东西大搞“三打两建”、在朱明国、梁伟发、万庆良、曹鉴燎等的鼓噪下人为地搞出来的吗?蒋洪伟如果是贪污盗窃、杀人放火、吸毒贩毒、汉奸特务、叛国投敌等大逆不道、不判天理不容、不足以平民愤的恶棍,没有人啰嗦这些,该杀该剐该咋办咋办,可是蒋洪伟不就是与债权人有几十亿债务吗?再说人家愿意还钱,为什么把简单的债务关系非得整这么复杂呢?简单一点是不是对大家都好哇!四,蒋洪伟愿意归还我们债权人债务的。债务人在政府的监管下还钱也不是没有先例。这是一宗全面解套多赢的方式,特别是在刑法民法交叉缠绕;现在非吸、诈骗罪难以界定;今后非吸罪有可能废除;法官判案终身负责制;国家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已经涉嫌违规、违法面临被起诉的尴尬境地骑虎难下;全国15万被害人穷追猛打、不拿回投资誓不罢休、蕴育“非稳”洪流;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体察民情、多次号召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了解人民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的今天,作为改革开放前哨的广州司法,可以尝试暂缓判刑、让蒋洪伟在公权力的监督和控制下偿还债权人的投资,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还完,如果他是忽悠,随时可以收监、罪加三等加重处罚未尝不可,为什么不可以试一下呢?五,如果我们自己将让蒋洪伟还钱方案否定掉,我们就掉进了广州市公权力给我们设定的陷阱里面了。将逼迫政府赔偿的维权道路也堵死了,使得我们的维权走进了死胡同,维权必败无疑。六,“蒋洪伟向广州市中级法院合议庭提交的【追回邦家公司流失的资产资金可行性申请报告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蒋洪伟、赵静身后强大的律师团不是吃干饭的,比起李某人不知强多少倍,李某人的观点太肤浅,也是站不住脚的。该报告书实质上是作为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的企业重整的正式申请。法院将该报告书发给全国债权人维权二股力量讨论,实质上是在做征求对企业重整的意见、做批准企业重整计划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果二股力量都同意企业重整,则法院很也可能批准这个计划,给政府解套。大家想,这是不是索回我们100%本金及24%合法利息的最佳办法、也是公权力给我们的最后时机,大家应牢牢抓住这个三载难逢的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呀!三年前,我们曾提出过这个方案,三年半还本、三年还利息,有的老人嫌时间长等不起,到如今三年了一分钱没拿到,你不是照样得等吗!如果错过这个机会,再等三年也不一定能拿回百分之几?而采用蒋洪伟的报告申请还钱,一年(第一阶段)就可以拿回5亿-10亿即10%-20%,大家看呢!问题的突破远远不止这些,而是企业活了,我们的投资返还有希望了呀!七,现在我们用排除法来解题。1,           跟司法程序走,走了三年了,一分钱没拿回。蒋洪伟一判决完事,没戏!2,           督促警方为我们“追查、追偿、追缴、追捕”。提归提,说归说,将维权寄托在这里,希望是渺茫的。警方已经完成了任务,没有警力再做此事。三年了,除了江阴追回600万元,还有吗?江阴这600万元交给广州了吗?没有!3,“16省市会议”。前面第三已经阐述,不再重复。4,向政府问责。这是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的追查过错的一种方式,不是老百姓向政府追查过错的手段。5,成立、参与邦家资产清查小组迫在眉睫,这是司法重整的必由之路;根据最高检最近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一文,为了让邦家债权人对邦家资产有知情权,要求成立全国邦家资产清查小组,由各地债权人派出自己的代表参加,最好债务人代表也参加,与政府官员一起清理邦家资产,追缴流失的邦家资产,激活现存的邦家资产,使邦家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6,寻求全国大企业慈善家援助邦家债权人的还债事项。请我国著名的大企业慈善家来出手相助,政府给这些慈善企业在生产经营上以政策性的优惠,最终达到政府维稳成功、企业经营无损、邦家债权人还债满意的效果,也是万全之策,这也是司法重整的一种手段;7,用各种合法的维权手段向政府要求索赔理所应当,这是在公权力不接受我们向蒋洪伟讨回血汗钱的请求、公权力不批准“蒋洪伟向广州市中级法院合议庭提交的【追回邦家公司流失的资产资金可行性申请报告书】”的情况下,我们行政诉讼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及各涉案城市政府的乱作为、不作为、坑害老百姓的违法行为,请法律判决他们应该承担还钱的责任。这是一场鱼死网破的持久战,鏖战几年或十几年说不准,最终鹿死谁手前途未卜。但债权人维权的精神和意志不可摧毁是肯定的,抗争到底的决心是不动摇的,誓死索回100%本金及24%合法利息是不会改变的,这场诉讼战应该是艰苦卓绝的。综上,在历史紧要关头,请大家抉择是要钱还是要别的;请老张定夺是做推动维权的胜利者、还是做伤害维权的历史罪人。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差之一步,拗之千里。拜托了!            大连  王玉和    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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