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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维权三人组两地沟通情况通报 [复制链接]

泰山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9-5-31 22:50:08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维权组三人与大连市、长沙市

邦家案受害人沟通情况通报


       2019年5月27日上午,在大连市政府信访办大厅,广州维权组张明创、张钦秀、傅永林三人与大连市40多名邦家案受害人举行沟通座谈会。5月29日上午,在长沙市人民中路一个酒店二楼,与长沙市60多位邦家案受害人举行沟通座谈会。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会议由大连市维权代表蔡焕蓉、邓书武、王孝清安排主持。长沙沟通会由维权组长李跃华和吴女士主持。会议采取主题发言、提问、回答的形式进行。

      首先,张明创先生通报了全国维权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维权工作思路。他说:这次受维权代表的邀请,我们三人来到大连,一方面向大家通报全国维权工作情况,讨论今后维权工作的做法,征求和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将维权工作开展和坚持下去。他从三方面讲述了全国维权工作情况:

       一、 邦家案前七年的维权工作。不评论是非对错。用16字概括:

       艰苦卓绝:七年来,全国受害人含港澳同胞几乎都参与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抗争,全国举行过无数次的受害人群体抗争事件,仅广州市五百人以上至两千余人的静坐示威就有6次,不少人为此受伤甚至住院,数以百计的的受害人已含冤离世。从2012年6月6日广州维权组5位代表首次到国家两办(中央信访办,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反映邦家案情况之后,各地维权代表无数次到国家“两办”及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数以万计的诉求信寄给党中央及国务院的领导。可以说:依法维权能够使用的方法、手段,我们全部都做过了。

       史无前例:邦家案件的规模、涉案城市、涉案人数、涉案金额、案情的复杂性、案发前后公职人员腐败、司法腐败的严重性都是史无前例的。对我们受害人来说,也是史无前例的。

       缺乏经验(维权):对全体邦家案受害人来说,绝大多数人没有经历过此类事件,缺乏维权经验。

       效果不佳:维权的结果就是拿回血汗钱,七年过去了,全国各维权组织都没有拿回一分钱,没有取得实际效果。大家心痛,我们也很无奈。

       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是:公权力不作为,我们很难推动;我们是弱势群体,组织形式松散;维权代表的维权方法、意见不统一等。不管如何,大家都尽力了。

          二、目前进行的工作。一是督促公权力机关,加大加快追赃挽损力度,加快处置资产,抓紧资金归集,尽快返还第一笔血汗钱;二是完善向“两高”的申诉资料,要求“两高”介入、查清邦家案,解决邦家案判决不公,错判、漏判严重等问题,查清资金、资产及流向和国外资产等,给十五万受害人合理的答复。

        三、下一步的维权工作。继续找政府讨说法。

       1、若申诉成功(两高介入),积极配合“两高”的相关调查工作。争取追缴更多资产资金。

       2、行政诉讼(拿回第一笔钱之后)。难度有三:证据,律师,经费。

       3、民事诉讼。有效益的项目主要有:北京青龙湖,南沙地块。

       4、向中央政府,广东省政府最后讨说法(鱼死网破)。

       四、张钦秀先生介绍了全国八十多份判决书归纳整理的数据。

     (1)全国累计被告人349名。(2)至今,广州专案组已经汇集到的全国12个犯罪地法院汇来的赃款700多万元。(3)从“被告退赃”、“查扣冻结账户”、“追缴违法所得”、“资产拍卖兑现”和“罚金”五方面统计,总计可能收回的赃款2亿元左右。由于拍卖资产兑现尚未结束,执法部门执行追赃工作远没有完成,因绝大多数被告没有交回判决书中应退缴的违法所得。专案组到底能汇集多少赃款还不清楚。即使判决书中的赃款全部收回,追回的钱还是很少,距离我们追回全部损失的要求还很远很远。我们很不满意。我们必须强烈要求执法部门继续“追赃挽损”。(4)坚决写好“申诉书”。根据法律赋予被害人的合法权利,把正在撰写的“申诉书”写好。这是追回漏判的和各种应追回而未追回的境内外资金资产,更多地拿回我们的血汗钱的有效途径,以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与正义。

       五、傅永林先生就邦家案相关的法律问题作了简要说明

       1、行政诉讼问题(民告官):很多人认为告公安部、告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是讨回100%血汗钱的有效路子。这种做法已被有些人做过了,均没有被受理。原因是:第一,时机不成熟。在“邦家案”的刑事程序没有结束之前,涉及本案的任何诉讼都是不被受理的,这是法律程序规定的;第二,行政诉讼必须具备政府的职能部门犯法的先决条件,且犯法的证据确凿、充分(判决书中的错判、漏判属于错误或瑕疵)。这一点我们很难做到。尤其是要广东省政府或广州市政府对本案负全责方面,更是没有理由,如:赵茂在重庆集资20多亿元,这笔钱大多消费在重庆,执法、判决也在重庆。这些损失让广东省政府负责合理吗?徐坤在天津携款潜逃,她这样造成的损失,也让广东省政府负责,说得过去吗?况且,请律师很难,因为律师要承担告政府的责任。另一方面,巨额的律师费,受害老人也承担不起。

       2、关于对“青龙湖”、“南沙地块”的民事诉讼是可以做的,但要请律师,要筹集律师费,这有待下一步仔细研究。

       3、最好走的路子就是向两高“申诉”,依法维权。这件事我们正在做。如果申诉成功,我们讨回更多的血汗钱就有很大希望。请大家再接再厉,一起奋斗到最后的胜利。

       最后,大家通过递交纸条、口头提问的方式向发言者提问咨询,发言者也分别做了回答。两市受害人都提到律师费的问题,我们的答复是这样的:律师费作为聘请律师的专项经费,与赞助费的用途不同,应该专款专用,使用时,必须由维权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及时向交过律师费的受害人通报,全维会是这样做的。如果收取了律师费,却没有请律师,应该将律师费退回受害人。长沙的受害人问杜长江:我们交的律师费怎么用了?杜回答:请了北京李梦石律师。又问:李不是全维会请的律师吗?杜没有再回答。这种欺骗、忽悠受害人的不道德行为很可耻。杜收取的律师费如何使用遭到受害人质疑。受害人认为不要再次伤害善良的老人们。是否应该良心发现给老人们一个合理交代?

       沟通会秩序良好,会场安静,发言有序,效果好。通过组织者和与会者的共同努力,两个沟通会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两地与会代表都强烈要求:邦家维权,必须团结一心,拧成一股绳,力量才大。我们完全赞同。   


                                                                                                          全维会广州联合维权组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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