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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邦家受害人访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纪要 [复制链接]

苏正华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3-8-27 00:21:59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邦家受害人访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纪要

时间:2013年8月19日  16:40

参加人员:杜长江、蒋润福、李萍、张云娟、闵洪盘、林志华、赵金国。

一、看得到的汽车103辆在广州市冻结,资金90多万元,素成斋股权已冻结。

二、邦家案目前对已逮捕的25人以“集资诈骗罪”起诉,一罪定案,最高刑法可判死刑。最近列了邦家公司大名单要抓捕,对邦家高管加大了追查力度。

三、全国邦家被害老年人已经死亡了63人(其中一人上吊死亡)。主要原因:邦家事件压力太大,使病情加重死亡。但老年人不要灰心。

四、广州地区有被害老人4—5万人,但实际报案3000多人,未报案人中大部分已经拿回了本金和利息,利滚利加大了数值。

五、邦家案审计费已经花了360万元人民币,99箱账册;重组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邦家租赁是无赢利的经营,他们以集资为主,那重组可走什么路呢?总不能再来第二次集资诈骗吧!

六、律师相关问题:

1、 律师应该请在司法部门领导下的法律援助的、有道德的、有责任的律师,适当支付费用。请律师不要导致二次受损。

2、 侦查阶段:①律师能了解案件的性质,是否抓错人;②让受害人了解案件性质,可提取阅卷,知道金额多少;③律师代表中间人的角色。

3、 律师的作用不大,刑事案属公诉案,人民检察院是大家、国家的代言人。

4、 律师只能从经济损失上追查部分资金,但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有资产。

5、 律师只能起到部分帮助被害人了解法律知识、咨询的作用,减轻了司法人员的压力,不影响他们办案的工作,起不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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