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要尊重事实 2009.07.03 A04版: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见习记者 管文飞通讯员 李鸿光 本报讯 分公司竟然成了“内鬼”,利用总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非法集资1891万元。日前,静安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该分公司罚金18万元,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2万元。 去年10月15日,静安警方接到几位市民报案称,他们的父母将退休后的积蓄以加盟的名义存入 “绿色世纪保健品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这些报案者怀疑,该公司有可能利用老年人维权意识弱进行非法集资。 接报后,警方调查发现,常有一些中老年人进入该公司,接受业务员一对一的 “培训”,甚至有业务员陪同老人回家或银行取款,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而该公司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均为亏损,该公司银行账户上未有大量资金进出,集得的资金去向不明。 今年3月23日,警方对该分公司负责人黄群 (化名)、出纳肖玉(化名)依法传唤。今年6月12日,检察机关以绿色世纪公司上海分公司、黄群和肖玉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向静安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查明,从2007年12月至2009年3月间,绿色世纪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本市多个公园、超市、社区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以高息回报吸引社会公众加盟投资,还以总公司的名义,以173名295户投资者签订为期18个月或24个月的 《特许经营合同书》,承诺到期归还本金及支付1.8%的月息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共计1891万元。黄群每月在吸收资金的总额中提成5%,非法获利计95万元。肖玉负责为加盟客户与总公司签订合同、收取加盟资金、发放利息、并将扣除利息后的加盟金全部汇至总公司。 3月23日,绿色世纪公司上海分公司、黄群、肖玉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绿色世纪公司上海分公司退缴了大部分赃款、黄群退缴了全部非法所得。 这是上海警方查处绿色世纪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情况。全国邦家公司的经营模式完全一样,然而几年后广东警方才采取行动,使那么多老人上当受骗。如果广东警方和上海同步行动就不会造成现在这种恶果。值得庆幸的是、案发后绿色世纪公司上海分公司退缴了大部分赃款、黄群退缴了全部非法所得。难到5.15抓捕蒋洪伟这些犯罪分子错了吗?如果让他们继续以这种集资形式危害社会坑骗群众,那将会造成更大的恶果和社会动乱。5.15行动不是抓错了而是抓晚了。替这些人喊冤叫屈是为受害人维权吗?会说的不如会听的,事实终归是事实。还有要求采用民处理这些人能行吗?就说黄群每月在吸收资金的总额中提成5%,非法获利计95万元的事实,他的提成算是非法还是合法?蒋洪伟个人侵吞挥霍的资金就达几千万,生活作风极尽奢糜,用我们的钱包养了那么多情妇还为其生子,已经触犯了法律,王明权一人有多个身份证,徐坤早在5.15行动前就携巨款外逃等,这些犯罪事实只用民法能解决吗?我们维权讨债天经地义,但要尊重事实,不能闭着眼睛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