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协委面对判决后的新形势,对第二阶段的维权工作提出新的目标。为了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即时召开了全国七大片区债权人维权代表大会。
一、时间:2016年2月28日至3月3日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三、参加会议人员:全国邦家案22个城市,被害人维权代表共38人。
四、会议内容。
(一)、全体代表参加蒋洪伟案开庭宣判。
(二)、李律师与全体代表深入沟通,就蒋案判决后,全国维权工作可行的具体方法和步骤提出建议和指导。
(三)、参加广州市政府专案组召开的沟通会。
(四)、讨论、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国维权工作。
五、会议概况。
29日早上7点钟,参会代表准时出发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蒋案宣判。全国被害人代表约500人(广州中院最大的一号庭坐不下,部分被害人被安排在一楼大厅看实况转播)参加了宣判大会。宣判结束,法庭内被害人群情激动,对没有查清资金流向、追缴被告非法所得过轻的判决表示不满,高喊:执法不公!欠债还钱!部分代表理直气壮地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严正表明被害人的立场。
3月1日代表们就蒋案判决等问题与律师进行面对面沟通。代表们主动积极咨询,李律师逐一进行了解释:从法律法规方面对判决书进行了初步解读,对如何维护被害人利益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性建议。李律师表示:将首先对蒋洪伟等被告的判决书仔细阅读研究,就判决书问题提出意见;然后就判决后被害人如何开展追诉、追缴等问题写成书面意见交给全协委。沟通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月2日上午与会的38名全国代表同广州地区近30名被害人代表,早早集中在专案组门前,要求集体参加上访。由于客观条件只能派代表参加,经过几次交涉,专案组领导破例接访了七个片区10名代表。专案组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参与接访,他们是:市金融局邱局长、李副巡视员、彭处长、胡科长;中级人民法院李庭长;市检察院吴局长、方处长;市经侦支队邓大队长、陈中队长、罗警官;南沙区政府金融局张科长等11人参加了接访。见《与广州市市政府处置邦家案件专案组沟通情况通报》。
3月2日下午到会议结束,大会分六个专题进行大会发言和讨论:
a:对蒋案判决的看法和下一步维权的意见;
b:召开16省市会议专题;
c:民事诉讼专题;
d:行政诉讼(民告官)专题;
e:如何追诉专题;
f:群众性上访诉求专题。
大会对下阶段维权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进行充分讨论,对几项具体工作统一了认识,做出了决定。
会议期间,代表们精神振奋,充满信心,坚持每天至少12小时开会讨论,有几位代表带着重病坚持完成会议,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六、会议收获。
本次会议的主要收获:蒋洪伟案判决后,全国维权工作的方向已经明朗,重整重组、放蒋戴罪立功还钱已经不现实,没有可操作性。全国必须统一认识,分清轻重缓急,集中全国的力量,努力做好第二阶段维权工作。
朝着拿回更多血汗钱的目标,依法努力抗争,不达目的,绝不放弃。相信党和政府有智慧、有能力依法、妥善、合理解决邦家事件。
1、刑事诉讼按近尾声不是维权工作的结束,而是实际性维权工作的开始,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大会认为:邦家案发近四年,全协委一班人克服艰难险阻,排除各种干扰,为了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走上了依法维权的漫长路程;在律师的帮助和指导下,第一阶段维权取得了胜利——蒋洪伟犯罪团伙以集资诈骗罪判决,首犯蒋洪伟无期徒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2、蒋洪伟团伙被判决证明,全协委走依法维权的路,方向是正确的,成绩是主要的。判决按集资诈骗定罪,判处无期徒刑,这是取消诈骗犯死刑后,全国第一件判最高刑期的案例,确定了被害人的法律地位---我们是集资案的被害人不是参与者。但是,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判决没能更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蒋一伙及邦家国内外的资产、资金、各种非法所得之流向、下落,没有判明继续深查、追缴、执行;下阶段维权工作任务更艰巨。正视事实,不是否定成绩,不是否定我们的维权大方向。全体代表一致认为,刑事诉讼是邦家案的必然过程,维权的最终目的是讨回自己的血汗钱,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七、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一)全国各地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由律师起草后发给各地),追缴赃款和违法所得、处置涉案资产。
(二)各地认真分析蒋洪伟等人的判决书,从中寻找与本地有关的信息,加以利用,继续开展追诉工作。没有抓到的犯罪人员要继续抓捕;对邦家公司非法收入在20万元以上人员进行排查,深挖细找,不放过任何一线希望;继续大范围的开展追资金,追资产,追赃款,找回损失。
(三)向国家处非联办,再次写出《申诉书》,反映判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尽快召开16省市会议,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各省市办案工作顺利开展。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妥善解决邦家案的问题,有效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四)根据广州市和全国各犯罪地的判决情况,从公平公正处理邦家案目的出发,拟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诉书》。
(五)适时提起民事诉讼。在刑事程序基本结束后,适时提起“民事诉讼”是讨回我们的血汗钱的另一途径,必须进行。为此,我们要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专门资产清查组,对于刑事以外的资产进行调查摸底,评估。如:邦家公司北京青龙湖,南沙430亩土地,北京店资产,波尔山庄,素成斋,童来福等资产。邦家的所有资产信息,包括境外资产,都要认真清查,只要下功夫一定能把我们的损失减少到最低。这就希望所有被害人团结一致,认清方向,排除干扰,下定决心,集中精力,打起十二分精神找回我们的血汗钱。
2、写出可操作的可行性报告。
3、与律师进行认真研究后,做出“民事诉讼”的决定。
八、对以下事宜进行了表决。
1、关于何时启动民事诉讼问题。大会一致通过必须启动民事诉讼,时间待定。依法,刑事程序所追缴的各种资金,在公安机关已经报案、查实的可以按照比例退还本金。但,民事诉讼则是另一种追回损失的途径。被害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民事诉讼”。不愿意参加民事诉讼的被害人视为弃权。“民事诉讼”追回的资产资金,不参与“民事诉讼”的被害人无权参与民事诉讼所追回的资金分配。
2、民事诉讼参与人按所申请权益资金的万分之五缴纳律师费,诉讼费;刑事阶段已经交足的城市及个人不再交,没有交足的补足,没有交的城市和个人,凡愿意参与民事诉讼的一律缴纳律师费。
3、大会一致通过必要时启动行政诉讼(民告官)。由于刑事诉讼未结束,法院不受理行政诉讼;同时行政诉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那一级政府(或部门)违反了国家的那些法律;另外,律师敢不敢接邦家案的行政诉讼及律师费如何解决等问题都必须认真分析和准备。所以,大会决定:暂不启动行政诉讼程序,各地可认真收集证据资料,条件成熟时择机启动。希望被害人保持清醒的头脑,依靠政府,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煽动,不盲从,为维权和谐稳定坚持正确方向。
4、大会一致通过必要时启动群众性上访诉求。我们不希望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在有关方面不重视解决邦家案件,我们的合法权利得不到切实保证时,万不得已,到了无路可走的绝望境地,如果有必要再商议。
5、各城市代表一致表示,把蒋洪伟的判决书带回去送到所在城市司法部门,对本地区已经错判漏判情况提起申诉,把会议精神进行深入宣传,组织专人落实具体措施,认真做好判决后的系列追诉工作,给被害人信心和希望,争取早日拿回钱!全协委祝愿老人们身心健康!为实现目标保重身体!
广州全国邦家债权人代表大会会务组
201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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